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3月,分三批內遷“四類分子”41人(戶),安置于寧海梅林、岔路。11月,貫徹毛澤東主席《黨內通訊》6條和中央《關于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12條),糾正“左”的傾向,允許農民有少量自留地和小規(guī)模家庭副業(yè),恢復農 (共 162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