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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槍支彈藥及危險物品管理
彭陽縣志

        槍支彈藥和危險物品的使用,統(tǒng)一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審核批準(zhǔn)。公安局定期不定期地對槍支彈藥及危險物品的使用情況進(jìn)行檢查,多次組織開展治暴緝槍專項斗爭,收繳散失在社會上的槍支彈藥和其他危險物品。1988年,貫徹寧夏回族自    (共 353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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