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詩詞 > 【蒲松齡】 詩詞 > 正文

聊齋志異 · 卷一 · 狼三則(其三)
清 - 蒲松齡

一屠暮行,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遺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顧無計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極力吹移時,覺狼不甚動,方縛以帶。出視,則狼脹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張不得合。遂負之以歸。非屠,烏能作此謀也!
三事皆出于屠;則屠人之殘暴,殺狼亦可用也。
[ 釋文或賞析] >>
更多詩詞內容,請進入學習中心 >>
開通會員,享受整站包年服務立即開通 >

蒲松齡

清山東淄川人,字留仙,號劍臣,又號柳泉,世稱聊齋先生。少時應試,為學政施閏章所激賞,至康熙五十年始成貢生。久為鄉(xiāng)村塾師,中間一度至寶應縣為幕賓。博采傳聞,作小說《聊齋志異》,談狐說鬼,實對時弊多所抨擊。另有詩文集及俚曲,均以“聊齋”命名,另有其他著述。一說《醒世姻緣》亦出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