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
明河南信陽人,字仲默,號大復(fù)。八歲能作文,十五中舉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正德初,劉瑾用事,謝病歸。瑾敗,以薦除中書。時武宗多以佞幸為義子。景明疏言“義子不當蓄,宦官不當寵”。官至陜西提學副使,以病投劾歸,抵家而卒。與李夢陽齊名,主張“文必秦漢,詩必盛唐”。時人言天下詩文必稱“何李”。又與邊貢、徐禎卿并稱四杰,及康海、王九思、王廷相稱七才子,即所謂“前七子”。然何、李成名之后,論詩每相牴牾。申何者謂何詩俊逸,李詩粗豪,蓋風格實有區(qū)別。有《大復(fù)集》、《雍大記》、《四箴雜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