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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日講和條約(節(jié)錄)(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訂立,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互換)……第二款中國將管理下開地方之權,并將該地方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一切屬公物件,永遠讓與日本:一、下開劃界以內(nèi)之奉天省南邊地方,從鴨綠江 (本文共 773 字 , 1 張圖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