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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之道在法制”這一命題,是劉禹錫在《天論》中論證人為什么能勝天的根據(jù)。在劉禹錫看來,“人能勝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則是為公是,非為公非。……法小馳,則是非駁。賞不必盡善,罰不必盡惡?!ù篑Y,則是非易位。賞恒在 (共 1713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