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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頌為“四大護法”
許崇德傳

        1999年,許崇德和其他三位原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因批評香港終審法院而被香港社會稱頌為“四大護法”,名噪一時。事情的經(jīng)過是這樣的:鑒于香港面積小,人口密度高,早在香港回歸祖國之前,我中央人民政府就主動對內(nèi)地赴港人數(shù)    (共 1523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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