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生活四注意

所屬欄目:懷孕知識

1.在懷孕前20天內不要服用藥物。如果夫婦一方因病長期服藥的,應在停藥3~6個月后懷孕,以免藥物對精子、卵子或胎兒發(fā)育造成不良影響。長期口服避孕藥的婦女,需停藥3個月后再懷孕。2.夫妻雙方接受各種預防注射時,3個月后方可懷 ......(本文共 364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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