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國民黨政府最早發(fā)行的短期債券。以江海關、津海關征收的二五附稅為擔保,故名。1927年5月1日和10月1日兩次發(fā)行,共七千九百萬元;1928年7月1日又發(fā)行九百萬元,充軍政所需費用。 (本文共 92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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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國民黨政府最早發(fā)行的短期債券。以江海關、津海關征收的二五附稅為擔保,故名。1927年5月1日和10月1日兩次發(fā)行,共七千九百萬元;1928年7月1日又發(fā)行九百萬元,充軍政所需費用。 (本文共 92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