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六十四卦均由八卦兩兩相重而成,故每卦中各含兩個(gè)八卦符號,凡居下者稱“下體”、“下卦”或“內(nèi)卦”(《左傳》謂為“貞”卦),凡居上者稱“上體”、“上卦”或“外卦”(《左傳》謂為“悔”卦)。兩者又合稱“二體”。 (本文共 171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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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六十四卦均由八卦兩兩相重而成,故每卦中各含兩個(gè)八卦符號,凡居下者稱“下體”、“下卦”或“內(nèi)卦”(《左傳》謂為“貞”卦),凡居上者稱“上體”、“上卦”或“外卦”(《左傳》謂為“悔”卦)。兩者又合稱“二體”。 (本文共 171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