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4月,中國在實行對外開放政策中提出:“進一步開放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云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和北海等14個沿海港口城市和海南島”。(1984年4月15日第6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 (本文共 389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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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4月,中國在實行對外開放政策中提出:“進一步開放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云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和北海等14個沿海港口城市和海南島”。(1984年4月15日第6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 (本文共 389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