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1.寧夏省小學生操行考察方法第一條 小學學生操行,由校長、各級級任教員及科任教員共同負責考查之責。第二條 各校校長教員應隨時隨地注意學生各種活動,考查其操行成績。第三條 各校應將全校學生分為若干組,由全校教員分 (共 4230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