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對洪水給公眾造成的災害進行救助活動,構成了洪水社會活動的第三條主線。當發(fā)生洪水災害時,那些健康和財產受損的人群將會得到社會援助。在國家紅十字會成立前,救濟品都是由熱心的公眾團體處理的。以1874年7月26日發(fā)生在匹茲 (共 2988 字) [閱讀本文] >>